日前,工信部官网公布了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1号提案《关于垃圾短信治理的提案》的答复。工信部表示,将严厉规范未经用户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等扰民行为,发挥信用管理约束作用,建立完善垃圾短信治理的长效机制。
工信部表示,自2008年起,工信部多次组织开展垃圾短信治理专项行动,从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行政监管、提升技术手段、畅通投诉渠道、加大违规处置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垃圾信息治理工作体系。今年我国垃圾信息治理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取得阶段性新成效,截至一季度全国垃圾短信用户投诉量降至近三年来最低水平。
为加强监督执法,工信部每季度印发《垃圾信息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向全行业通报垃圾信息投诉问题突出企业,实施问题清单管理,并督促整改,推动“发现、通报、处置”机制的良性循环,仅2020年就通报、约谈、处罚违规企业共计483家(次),并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在垃圾信息治理工作上,工信部表示,将坚持部门联动,推动源头治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信用管理、通报考核等约束作用,增强监管威慑效果。一是用好信用管理,将垃圾短信治理执法结果依法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和失信名单并对外公示,实现行业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综合治理实际效果。二是用好通报考核,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强化内部管理,通过问责到人压实资源管控责任,增强企业责任意识。
今后,工信部将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贷款理财、保险推销、房产中介、网购平台发送垃圾短信、教育培训类垃圾信息等扰民问题,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问题源头企业的监督整改,严厉规范未经用户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等扰民行为,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