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外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河南省“信用交通省”建设向基层一线延伸,加快信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信用高质量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到2025年底,河南市级层面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完善,“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更加深化。信用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业务领域融合更加深入。信用治超、源头监管、“轻微免罚+承诺”等监管举措得到广泛推广,“信用+执法”体系基本建成。
为完成上述目标,《通知》从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法等四个领域,明确了17项重点任务。
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方面,河南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保障项目建设环境,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将加强履约监管和信用评价,以项目履约监管为核心,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信用管理,并完善公路水运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一户式”档案,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将严格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加强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做好有关文件备案、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行政监督和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调查处理。
“信用交通市”建设期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每年2月底对前一年度“信用交通市”建设成效进行总结,对评为“信用交通市”的地市,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在项目安排、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年度评估排名后三名的地市进行通报,并在相关表彰奖励、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限制,取消省厅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