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对国际社会及国内市场对企业诚信的要求,各类组织把诚信服务的战略管理摆到了重要的地位。诚信为本的管理理念深得人心,建立和运行信用管理体系成为电力建设企业的基本要求。
电力建设领域建立及实施以法律为保障、责任为基础和道德为支撑的信用管理体系,可确保其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本规范结合电力建设企业管理特点、资质条件、员工素质、经营能力、经济效益、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社会责任、信用表现等要求,对电力建设企业的信用指标与失信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对电力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电力建设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信誉度。
《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规范(试行)》秉承三大原则。即系统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可操作原则,依据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国家标准《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和行业标准《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设定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电力建设领域实际,编制而成。
《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规范(试行)》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评价原则和信用评价五个部分,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指标和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指标说明两个附录。
《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规范(试行)》的发布,必将推进电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