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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16:57:21)   点击次数:1222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深化“信用浙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地各部门编制形成《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对“十四五”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的总体部署,是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规划。《规划》编制起草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2019年6月底,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信用中心联合成立课题组,先后赴省级相关部门、各地市,以及江苏省等地实地调研,形成《规划》前期研究成果。二是组织编制。2020年5月,成立专班,基于前期研究成果和各单位专题材料,起草形成初稿。先后赴杭州、宁波、衢州、湖州等地实地听取意见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先后三次征求11个地市和40个省级部门意见,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月20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四是修改完善。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吸收采纳,反复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4月12日,经省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专题会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基本框架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回顾、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建成信用“531X”工程2.0、建成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保障市场畅通机制、建立信用赋能社会有效治理机制、实施信用建设十大工程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回顾。总结我省“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

(二)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综合集成、社会共建原则,以迭代提升信用“531X”工程为主线,以“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为目标,健全信用运行机制,深化行政、社会、市场领域信用应用,构建全社会良好的信用环境,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信用支撑。

(三)发展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全面建成信用“531X”工程2.0,实现主体全覆盖、数据归集优、社会应用好。建成科学化指标体系、精准化信用监管体系、多层级评价和法制化联合奖惩体系,迭代提升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形成行政信用分级监管机制、信用保障市场畅通机制和信用赋能社会有效治理机制,着力打造以“两省两高地”为标志的“信用浙江”升级版,全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四)主要任务。包括五大任务:

一是以建成信用“531X”工程2.0为重点,打造信用数字化先行省。围绕打造信用“531X”工程2.0,构建数字化供给和应用完整信用链,全方位支撑数字化改革。主要包括构建数字化信用运行机制、健全科学化公共信用指标体系、构建数据双向开放共享体系、构建多层级信用产品体系、打造全省公共信用总枢纽、完善互联互通信用网络体系等六个任务。

二是以建成信用分级监管机制为重点,有力推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通过事前实施信用承诺,提高政府办事和公共服务效率;事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政府监管精准性;事后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全面助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政府监管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规范信用奖惩机制等三个任务。

三是以建立信用保障市场畅通机制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枢纽。通过全力推动生产、流通、消费、金融财税等环节(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增强市场循环畅通能力,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要素、高能级高效率的双循环格局。主要包括加强生产环节信用建设、加快流通环节信用建设、拓展消费环节信用建设、创新金融财税领域信用建设等四个任务。

四是以建立信用赋能社会有效治理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通过运用信用手段,聚力提升基层治理、网络空间等重点领域治理能力和社会主体自律自治意识,助力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提升基层治理领域信用智能预警水平、加强网络空间领域信用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保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社会民生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自律自治水平等六个任务。

五是以实施信用建设十大工程为重点,打造“信用浙江”升级版。通过实施信用建设十大工程,以行政、社会和市场等领域为重点,推进信用应用向全域拓展,全面实现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提质,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主要包括实施信用数字化提升工程、实施诚信政府表率工程、实施重点机构人群诚信提升工程、实施社会诚信环境提升工程、实施乡村诚信建设提升工程、实施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工程、实施信用长三角一体化工程、实施信用试点示范创建工程、实施信用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权益保障提升工程等十个任务。

三、《规划》的实施保障 

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化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全面创新理念、手段、方法、机制、文化等5种思维”的工作要求,《规划》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落实。一是在组织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信用浙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用工作指导和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构,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二是在制度保障方面,加强信用建设重点环节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信用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在人才保障方面,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推动高校信用管理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组建省级社会信用专家智库,加强专业人才和基础人才培养力量,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力支持。四是在资金保障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信用服务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领域。

链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